项目  | 主要内容  | 时间安排  | 责任人  | |
培养资格审查  | 课程成绩、开题报告等  | 11月30日前  |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、培养处  | |
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 | 12月7日前  |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| ||
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 | 学位论文电子版doc、pdf文档正文部分(引言至结论)  | 2月20日前  |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、学位办公室  | |
学位论文评审  | 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 | 2月23日前  |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、学位办公室  | |
论文送审2份,评阅人应由副教授、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 | 3月15日前  | |||
学位论文答辩  | 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,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,成员应是副教授、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;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,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 | 3月20日前  | 学院答辩领导小组、学位办公室  | |
材料整理  | 学位论文  | 硕士提交4份学位论文(研究生院、图书馆、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份),同时向研究生院、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(doc、pdf格式)  | 答辩完3天内  | 研究生  | 
学位授予信息  |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位授予信息,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,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 | 研究生、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| ||
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材料  | 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  | 答辩秘书  | ||
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 |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、发表的学术论文  | 研究生、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| ||
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| 审批学位、初选优秀学位论文  | 按照学位审批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、审批材料以及答辩环节  | 3月22日前  |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| 
材料报送  | 学位论文一式1份、学位审批表、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等  | 3月23日上午前  |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| |
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| 3月27日前  | 学位办公室  | ||